可以在外地公安局開戶籍證明嗎?

一、可以在外地公安局開戶籍證明嗎?

可以在外地公安局開戶籍證明嗎?

外地不能開戶籍證明。戶籍證明必須到戶籍所在地開。出具戶籍證明,一般由本人帶着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這裏一定要注意,是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目前有些場合,需要戶籍證明,你可以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去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不收任何手續費,可能有些派出所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一張紙)。戶籍證明僅證明某人的戶籍,因此是不另貼相片的,但有個人相片在電腦內的,在打印戶籍證明的同時,會打在證明書上。

二、辦理戶籍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正常情況下,相關的人員申請出具戶籍資訊證明的,都應該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需要出具的戶籍資訊證明的原因方面的說明。

此外,如果說是委託他人辦理的話,那麼還應該要提交相應的委託書、委託人還有受託人的居民戶口簿;如果說公民申請人是監護人的,那麼還應該要提交監護人還有一些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如果說遇到市民戶口簿遺失的,同時又確實是急需戶籍證明的,如果說警方稱可以把相關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是常住人口的登記表複印件到派出所加蓋上戶籍專用章的,也是可以作爲戶籍證明使用的。

三、戶口本使用方面有什麼注意事項?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覈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覈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綜上所述,如果人們的戶口本丟失,在補辦期間需要用的,可以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這個效力等於戶口本。當然,開戶籍證明必須回到原籍派出所,異地不能辦理。如果本人不便前往,可以授權委託給他人處理,需要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