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結婚登記戶口怎麼辦

我國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異地結婚,通常我們所說的異地結婚登記手續,是指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個地方,此時對於其中一方而言就算是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那麼此時,他們的戶口該怎麼處理呢?是否需要遷到一塊?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異地結婚登記戶口怎麼辦

一、異地結婚戶口怎麼辦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爲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家庭成員。

根據我國的傳統,一般男女在結婚之後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到一個地方,以證明大家是一家人,此時既可以是男方戶口遷到女方戶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戶口遷到男方戶口所在地。對此,法律上並沒有強制性限制。如果你對這些問題還有拿捏不準的話,建議你及時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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