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戶口

夫妻分戶口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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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戶口本如何分戶

  一,北京地區戶口本分戶條件: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於拆遷範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檔案規定。
  二,分戶程序:
  1,公房分戶:
  (1)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
  (2)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
  (3)經外勤民警調查覈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
  (1)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
  (2)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
  (3)經外勤民警調查覈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三,相關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
  2,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
  3,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人管辦字【2000】41號《關於重申有關分戶工作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