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離婚管轄

外地戶口離婚管轄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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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管轄問題




    1、 離婚訴訟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答: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 一方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 雙方均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沒有,則按第1點處理。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起訴時,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 一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 雙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6、 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 雙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國起訴?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 雙方均定居外國且已經離婚,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應到哪個法院起訴?答:在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9、 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另一方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未滿一年,則案第1點處理。



    一般情況下如果出現法定的離婚理由以及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或是隻一方被判刑刑期比較長的法院會判定爲離婚。如果是重婚或者是有配偶的與他人同居或者是實施家暴以及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的還有賭博的吸毒屢教不改的這樣也能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