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戶口落戶的政策有什麼?

一、甘肅省戶口落戶的政策有什麼?

甘肅省戶口落戶的政策有什麼?

嚴格執行中央和省上落戶政策,確保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一律可在城鎮落戶;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生、留學歸國人員,一律可在城鎮落戶;有國家級專業技術職稱、各類高等級的專業技能人員,一律可在城鎮落戶;在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需要自願在城鎮遷移落戶。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爲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 的,子女必須年滿18週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二、立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要辦戶口,需要是一個成年的、經濟上獨立的人;和戶主不住在同一個地方,有一套單獨的房子,門牌、戶籍、證照都要清楚;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設立單一帳戶的條件是我有產權房,年滿十六歲。申請人必須獨立居住,並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證。二是逐戶建賬。一個人住比一個人住兩個房間更自然。單位建築的分割僅限於離婚,管樓的分割按小屋處理。自建房屋等違法建築不得分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居民立戶口時,需要是已滿18週歲,在經濟上獨立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需要與原戶主不居住在同一個地方,有單獨的房子,門牌號,合法取得房屋產權所有者證,還需要本人取得原居住地鄉、村的同意分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