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大概需要幾天?

一、戶口遷移大概需要幾天?

戶口遷移大概需要幾天?

戶口遷移如果是屬於城市大概三天,如果是屬於農村大概十天;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辦理戶口遷移的一般程序是怎麼樣的?

辦理戶口遷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三、市內遷入是怎麼樣的?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綜合上面所說的,戶口遷移需要由本人親自申請,同時在辦理之前還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這樣對於遷移的時間就會大大的減少,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一般快者三天,而對於慢者一般就會在十天左右,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