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戶口遷入政策是什麼?

一、天津積分落戶政策

天津戶口遷入政策是什麼?

1、積分落戶的政策於2014年出臺,到目前爲止已執行了兩年半的時間。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居住證積分達到140分以上,可以透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

2、辦理週期:一般以半年爲一個辦理週期。每半年申請一次,每年的上半年是一月至四月爲申報期,五月和六月是打分和公佈。

3、結果的時間:每年的下半年是七月至十月爲申報期,十一月和十二月爲打分和公佈結果的時間。積分落戶要求必須在天津有一年以上的連續社保才能申請,並且補交不算。

4、成功率:積分落戶按分數確定是否可以落戶的,每個積分落戶的申報週期,積分視窗都會公佈一個分數線,只要是分數超過這個分數線的申請人,就可以落戶天津了。

二、詳細情況

1、第一類爲基本分。

包括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項指標,體現了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的外來人員落戶的原則。比如對35歲以下人員設定了20分,是35歲以上人員分數的一倍;將受教育程度和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從高至低分別劃分了三檔、八檔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對具有穩定居所、長期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也賦予了相應分值。

2、第二類是導向分。

包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2項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爲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和《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同時,爲了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3、第三類是附加分。

包括投資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等4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投資辦企業、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爲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定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時,爲照顧在一個單位工作穩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對天津發展默默奉獻的人員,特別設定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傾斜。

4、第四類是負積分。

包括違法失信1項減分指標。其中,對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積分期間犯罪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天津戶口遷入實行的是積分政策,達到要求積分在140分以上的,纔可以在天津市辦理戶口落戶,這個積分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等等,這些積分主要是根據當事人的年齡、工作、受教育程度、納稅情況等等,總之包括的比較多,想要辦理的可以到有關部門做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