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內戶口轉移如何辦理?

一、北京市內戶口轉移如何辦理

北京市內戶口轉移如何辦理?

先要到遷入地派出所徵得派出所的同意,然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

(一)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需出示以下證明: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結婚遷入的提供《結婚證》;遷入人(16週歲以上)兩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紙黑白大頭標準照片。

(二)新立戶的:

1、非農業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2、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複印件;

3、農業人口提供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4、對本市居民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應查驗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複印件。

二、戶口本的注意事項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覈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覈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三、戶口本的填寫要求

1、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應使用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民族自治地區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寫。

2、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可用計算機填寫,也可用手工填寫。凡用手工填寫的,應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鋼筆書寫,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3、填寫內容相同的,要將內容都寫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號代替。

北京市內戶口的遷移沒有要求更換身份證,是因爲在變更戶口所在地的時候,相關部門會將遷移戶口的資訊錄入到身份證的磁條之中。但是依然建議更換一張新的身份證。如果沒時間的可以等到身份證快過期之後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