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城市地區的經濟實力逐步的加強,很多農村地區的農民想要得到更好的生活質量,所以紛紛都在城市買了房子,並且還將自己農村地區的戶口遷到了城市裏去了,所以人們對於戶口遷移就有這樣的疑問,戶口遷移了之後,身份證上的資料還是原來的戶口,這樣身份證還有沒有效。那麼本站小編就來說一說戶口遷了身份證要換嗎這一問題。
一、戶口遷了身份證要換嗎
1、戶口遷移不影響身份證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使用。
2、如果有需要,當事人也可以到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辦新住址的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二、新身份證辦理流程
辦理新的身份證,需要當事人憑戶口本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沒有戶口本是不能辦理的。
需要當事人先補辦戶口本,再憑新的戶口本申請補辦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戶口遷移了,身份證上的資訊沒有變,但是該身份證還是有效的,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若當事人想要重新換新戶口的身份證,也可以到新戶口當地的派出所辦理新的住址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