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戶口註銷後如何恢復?

一、公民戶口註銷後如何恢復?

公民戶口註銷後如何恢復?

戶口被註銷之後,恢復方法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被逮捕、判刑或者勞動教養前屬本地常住戶口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假釋之後,憑勞改、勞教單位開具的釋放、解除證明(被監外執行人員憑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者監獄管理機關對罪犯批准保外就醫的決定等)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恢復;

(2)被宣告失蹤或死亡的人,需要提供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戶口簿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恢復;

(3)應徵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復員、轉業時,憑縣級以上安置辦公室或者兵役機關開具的介紹信(被部隊開除軍籍或者除名的,憑部隊有關檔案)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恢復;

(4)在國(境)外定居的人員,因私短期出國(出境)被註銷戶口的憑回國(入境)使用的護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但具有華僑身份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居民戶口本使用注意有哪些?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覈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覈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戶口被註銷之後如何來恢復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因爲戶口存在註銷這樣的一種情況,導致相關的事項都沒有辦法辦理服務,必須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來申請辦理恢復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