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現在準生證怎麼辦理?

一、法律規定現在準生證怎麼辦理?

法律規定現在準生證怎麼辦理?

準生證到派出所等機構按照流程辦理,隨着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之前一直實行的是計劃生育政策,近年來雖然放開了生育政策,但是也還是在使用準生證,國家對準生證做了相關的法律規定,而每個地區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規定辦理流程。

二、準生證的材料準備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寶寶出生證或寶寶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着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寶寶出生後帶着一胎準生證到醫院登記,醫院給個出生證明,寶寶姓名取好後拿着證明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會給醫院出生證明,帶雙方的着戶口本、身份證及證明到公安局辦戶口。

三、準生證辦理地點

準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準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但辦理過程中需要女方戶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寶寶上在男方城市的戶口上,那麼建議到男方城市去申請準生證,否則將來爲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手續會繁瑣複雜很多。在準生證辦理之前,建議可以向相關人員諮詢,使流程更順利:

1、辦理前先打電話諮詢,避免來回奔波:出發前先詳細諮詢單位人事/檔案寄存地/計生辦/街道辦工作人員,對這些辦證細節要提前問清;

2、集體戶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檔人才市場諮詢,個人戶口可先向街道辦計生部門諮詢。

四、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準生證的辦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戶口所在地辦準生證(初婚初育證明)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1)材料準備:本人(女方)戶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證、結婚證(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張。

(2)帶着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會(或社區)。開一個初婚初育證明,還有張介紹信(憑該介紹信去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辦好以上手續後,再帶齊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表填後拿到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會或者政府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

(1)材料準備:1寸照一張、夫妻雙方戶口本2本、本人身份證(女方)、結婚證(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到現在在所居住的轄區居委會,如果沒有居委會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區所在的轄區人民政府。

(3)把所需證件全部交給負責人,需要填寫一份個人資訊表格,填寫好後就會拿到一張粉紅色的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

3、帶着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去地段醫院(衛生院),做常規檢查。

(1)材料準備: 流動人口生育聯繫卡。

(2)需檢查項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測定、陰道分泌物常規、梅毒血清實驗、尿常規(十聯)、血常規。

(3)掛號(婦產科)、交掛號費。

(4)向醫生說明檢查目的,拿着醫生開的檢查單進行各項目檢查。

(5)繳費檢查,最後醫生會寫明檢查結果。

7、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詳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辦理,以現居住地爲主,戶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個地方“指標”滿了,不給辦理生育服務證。

民事主體若是沒有辦理結婚增就生育孩子,那麼不管生育的是第一胎孩子,都不能辦理準生證,而對於已經領取了結婚證的民事主體,那麼只有在生育第二胎時才需要到指定的機構辦理準生證,而且並非是所有的家庭都滿足辦理第二胎準生證的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