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病假最低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一、上海病假最低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上海病假最低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發係數主要與員工的本企業連續工齡有關,員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本企業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本企業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本企業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本企業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本企業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本案中的員工本企業連續工齡已經超過8年,且連續休假在6個月內,因此病假工資應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二、確定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九條規定,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爲員工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中,勞動合同對員工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員工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同時,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本案中,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月工資爲2600元,且實際履行的月工資也是2600元,因此,員工的病假工資基數應爲2600元。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員工請的病假一般用人單位也是必須要給予工資的,而且病假的工資就會取決於勞動者工作的年限來進行計算,一般工作的越久所得到的工資就會越多,但如果超過了醫療期限,那麼用人單位就是有權利扣除當事人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