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病假要三甲

勞動法規定病假要三甲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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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請病假必須是三甲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其他醫院都不算,這符合勞動法規定嗎法規定嗎?

公司規定請病假必須是三甲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符合法律規定。職工請病假,用人單位有權指定醫療機構,公司規定必須是三甲醫療機構病假證明不違法。但是,按法律公平原則,急診的,可以就近治療,提供就近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三條醫師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檔案,必須親自診查、調查,並按照規定及時填寫醫學文書,不得隱匿、僞造或者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勞動部、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勞險字〔1992〕14號二、要堅持和完善企業傷病職工的休假和復工制度。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並由企業審覈批准。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鑑定,經企業行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