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如何累計計算天數?

現實生活中,難免因爲身體不適無法正常工作。這時候需要醫院開具病假證明,向用人單位申請病假。我國法律對病假都有嚴格的規定,那麼,病假如何累計計算天數?連續病假的工資如何計算呢?大家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病假如何累計計算天數?

一、病假如何累計計算天數

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時,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下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馮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 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連續請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休假工資)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爲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爲本人工資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爲本人工資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爲本人工資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爲本人工資的100%。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救濟費)也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爲本人工資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爲本人工資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爲本人工資的60%。

累計病假天數中應該拋除雙休日或者法定節假日。病假計算過程中,不應包括勞動者本身享有休假天數的日子。同時病假過程中,計算工資的方式略有不同,主要依據工作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進行計算。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