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病假合同到期怎麼賠償?

合同現在已經越來越普及了,因爲隨着法治建設的不斷進步不斷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的增強。所以人們在工作時,通常都會和用人單位簽訂好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合同的作用就在於如果雙方有什麼糾紛,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解決。那麼病假合同到期怎麼賠償

關於病假合同到期怎麼賠償?

一、病假合同到期怎麼賠償

1、《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所以所在單位在醫療期內與員工解除合同,構成違法解除,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賠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二、勞動合同到期賠償

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代表公司默認。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合同終止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合同到期怎麼賠償的問題小編在上面就已經給出大家答案了。合同到期不續約的,公司是要賠償經濟損失的。通常是按照工人工作的時間來進行賠償的,工作的時間超過一年的。每滿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數額的賠償。不滿一年的超過六個月的按照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