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產假多少天?

我國法律規定了,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那麼產假待遇是什麼呢?很多人馬上想到的應該就是產假假期。究竟我國的法定產假多少天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法定產假多少天?

一、法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的規定爲:女職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現行的國家產假規定是2012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產假待遇。

二、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爲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給女職工發放的產假工資會依據各地區規定和本單位或企業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國家規定產假工資應不低於職工基本工資。

《勞動法》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產假待遇說起來簡單,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夠搞清楚背後的含義呢?希望透過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本篇文章,能夠幫助更多人瞭解產假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