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婚假產假規定內容有哪些?

婚姻,又被人們稱爲終身大事,是人們結爲夫婦繁衍生息的必經之路。我國法律中有設定專門的婚姻法對其進行相關的規定和總結。裏面包括了各種各樣詳細的規定要求。今天,小編就爲大家講解一下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產假規定內容有哪些?

國家法定婚假產假規定內容有哪些?

一、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二、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覆,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三、產假

1、國家法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透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2、產假的分類

必須享受的休假

(1)產假:98天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爲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3、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4)由於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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