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延長產假

獨生子女延長產假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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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可以延長產假嗎?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 男25週歲、女23週歲登記結婚爲晚婚。已婚婦女滿24週歲初次生育爲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爲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