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有婚假嗎?和再婚有什麼區別?

一、復婚有婚假嗎?

復婚有婚假嗎?和再婚有什麼區別?

我國法律關於婚假的相關規定主要見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行政規章《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以下簡稱“《通知》”)以及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特別是《通知》,其對婚假時間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通知》雖然是於1980年2月20日開始實施,至今依然有效。縱觀各類立法檔案,法律均未明確限制勞動者享有婚假的次數,即勞動者享有婚假並不存在用盡之說。

二、復婚和再婚有什麼區別?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爲。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爲,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復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出於自願,不是強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復婚時,男女雙方必須持有關證明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機關要進行審查,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就發給復婚登記證,這時,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但是,如果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後或雙方離婚以後與他人再次結婚的行爲。再婚是以終止原來的婚姻關係爲前提的,如果不終止原婚姻關係又結婚,則構成重婚。

復婚有婚假嗎?從上述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看出,事實上,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對於婚嫁次數是沒有嚴格的規定的,對於復婚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婚嫁也是沒有嚴格進行限制的,因此,是否可以享受到婚嫁,主要根據企業的相關規定來執行。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