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江蘇南京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新婚姻法江蘇南京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如果到了適婚年齡,可能會對婚假的規定比較關注。婚假是員工在結婚時享有的法定假日,國家對婚假的日期也做了一定的規定,而各個省份則會根據當地的情況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有一定的調整。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江蘇南京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一、江蘇南京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江蘇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長爲:3天

具體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婚假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用人單位應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

至於假期超過3天的,全國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統一標準。但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職工除了享受的3天婚假外,符合晚婚年齡(男職工年滿25週歲、女職工年滿23週歲)的初婚者應當增加婚假一週。

以上海市爲例,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10天婚假期間的工資、獎金按如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還要說明的是,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之前我國對於晚婚人員有晚婚假的規定,但江蘇省已經將晚婚假取消,也就是說江蘇省公民結婚最多隻享受三天的婚假。在婚假期間,員工的工資企業應照常發放,婚假的時間每個省份會有一定的區別,並不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