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節假日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節假日期間可以選擇加班或不加班,對於用人單位需要員工加班的,應取得員工同意並支付加班工資,在日常實際中,對於餐飲、娛樂、休閒、旅遊等文化服務類行業來說,越是節假日越是業務量和營業額大增的時候,因此,往往這些行業的員工都是在加班中度過節假日的,那麼,勞動法節假日工資規定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勞動法節假日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節假日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1、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1)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是指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規定。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即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爲不低於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於三倍工資。 綜上,按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企業應付工資爲: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應付法定節日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通俗的說法,即不低於“四倍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這條中有“不低於”三個字。其意思,如企業在這個300%的基礎上,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支付員工400%或500%的工資。法律並不禁止。即企業如願意五一支付員工5倍或6倍工資,法律都是允許的。但關鍵是不能低於員工日工資的300%,因此,五一加班工資=四倍工資是表達不恰當的。正確表述應爲五一加班工資≥3倍工資。五一加班期間的全部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倍工資。

3、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一些企業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誤解,把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等同於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的全部工資,即一般按300%支付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的全部工資。實際上,很多員工也是這麼認爲。這是不對的,從法理上講,是錯誤的。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綜上所述,關於勞動法節假日工資規定,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即視同帶薪休息期間的日常工資和按照節假日加班標準計算的加班工資,其中對於加班工資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應不低於日常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因此,節假日工資總額至少應是平常日工資標準四倍以上的水平。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