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放假安排法定節假日的規定是怎樣的?

職員在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之後,無故不得罷工,非病假等原因也沒有時間休息,故而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對於那些春節等時節,職員是可以享受帶薪休假的待遇的,那麼,春節放假安排法定節假日的規定是怎樣的?

春節放假安排法定節假日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春節放假安排法定節假日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家節假日規定,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情況下是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7天,其中農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爲法定節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爲休息日調休。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是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制定的,由此可以知道,職員在休假期間,依舊可以享受得到全部工資的待遇,但是並非是所有的職員的可以得到放假,對於此部分職員,單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