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可以分開休嗎?有哪些規定

所謂探親假,就是指員工回家探望配偶或父母,同時還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的假期。探親假在1981年出臺《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那麼探親假可以分開休嗎?何爲探親假呢?下面本站小編簡要介紹下探親假的相關知識。

探親假可以分開休嗎?有哪些規定

一、探親假是否可以分開請?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待遇。 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這些假期都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根據實際需要,單位還應當提供路程假,而且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除此之外,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單位還應當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二、享受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纔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三、探親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3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四、待遇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結合以上知識可以看到,探親假是職工的一項享受的基本權利。職工因工作原因,可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的,具體關於探親假可以分開休嗎,一般要跟公司協商好,一般情況下,探親假是可以分開休的。只要跟公司協商好就行,另外國家會逐步的出臺相關的管理政策,確保職工敢休探親假,享受正常的權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