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車險 費率改革的具體規定

保監產險〔2017〕145號

商業車險 費率改革的具體規定

各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

根據《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保監會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保監發〔2015〕18號)精神,現將財產保險公司機動車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車險)費率的調整、報送、審批、回溯、監管等問題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的財產保險公司,可以申請在以下範圍內擬訂自主覈保係數、自主渠道係數費率調整方案,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後使用:

(一)在深圳保監局轄區內,自主覈保係數調整範圍爲[0.70-1.2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爲[0.70-1.25]。

(二)在河南保監局轄區內,自主覈保係數調整範圍爲[0.80-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爲[0.75-1.15]。

(三)在天津、河北、福建、廣西、四川、青海、青島、廈門等保監局轄區內,自主覈保係數調整範圍爲[0.75-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爲[0.75-1.15]。

(四)在境內其他地區,自主覈保係數調整範圍爲[0.85-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爲[0.75-1.15]。

二、財產保險公司應按照《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3號)及相關規範性檔案要求,向保監會報送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申請材料。保監會按照保護社會公衆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審批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根據工作需要,審批時可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或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對於財產保險公司費率精算報告中全國、各地區車險綜合成本率、綜合費用率等主要指標預期值均不高於各指標前三年平均值,且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率[(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已賺保費]不低於該指標前三年平均值的,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在申請材料中對擬使用的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名稱編號、費率計算公式和費率調整範圍進行簡要說明,無需報送詳細的費率方案。

三、財產保險公司應建立常態化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回溯和修訂機制。產品獲批使用後,如保險公司車險綜合成本率、綜合費用率、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率等指標的實際發生值與報送申請材料時的精算預期值發生重大偏離,財產保險公司應主動對費率方案進行修訂並重新報送保監會審批,嚴格防範商業車險定價風險和經營風險。

四、財產保險公司上述車險指標的實際發生值與精算預期值發生重大偏離時,保險監管部門可責令財產保險公司停止使用存在問題的商業車險產品並修改費率方案,修改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修改該公司自主覈保係數和自主渠道係數的調整範圍。情節嚴重的,保險監管部門可依法在一定期限內禁止財產保險公司申報新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

指標實際發生值與精算預期值之間存在差異,即構成指標偏離。是否構成重大偏離,由保險監管部門綜合考慮財產保險公司市場影響程度、歷史經營狀況、指標波動幅度等確定。指標偏離超過該指標值前三年平均波動幅度(取絕對值計算)的,原則上認爲出現重大偏離。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保監發〔2015〕18號)和《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保監產險〔2015〕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國保監會

2017年6月8日

目前車險的費率在上一次的調整下有了進一步的降低。商業車險的費率並不是固定的,各省份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作一定的調整。由於交強險的保障範圍並不全面,商業車險可以很好的將交強險未覆蓋到的賠償範圍進行補充,對於車主來說,購買商業車險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