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險賠償標準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往往會發生很多的意外,對人身造成傷害,所以很多人會購買相關的保險,以保證在受到人身傷害是能夠獲得賠償。那麼,人身意外保險賠償標準都有哪些?我國相關法律對此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具體相關的標準如下:

人身意外保險賠償標準都有哪些?

(一)人身意外險賠償標準

一、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二、殘疾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疾時,保險人給付殘疾保險金。

三、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爲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四、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二)人身意外險如何理賠

1、發生意外傷害或住院後應及時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瞭解需要準備的單證,以便保險公司快速理賠,需在3日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辦理理賠時所須手續(住院醫療保險需在保險公司規定的認可的二級(含二級)以上醫院住院就診):

(1)醫學診斷證明;

(2)有關部門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3)醫療費原始收據及處方;

(4)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覆印件。

(三)人身意外保險賠償額度

意外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爲保險標的,只能採用定值保險。具體由保險人結合生命經濟價值、事故發生率、平均費用率、以及當時總體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總保險金額,再由投保人加以認可。目前在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爲1000元,最高爲500000元;在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爲1000元,最高爲100萬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在特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一般由保險條款或者法院規定。有些財產險公司推出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還增加了被保險人可中途更換的條款。

意外險產品一般分爲兩類: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有些“套餐”產品裏,還會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賠付和燒燙傷賠付責任。

意外醫療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產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的報銷、意外住院補貼等。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免賠額爲50元,50元以上部分賠付80%,最高賠付金額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車、輪船,發生意外傷害導致意外身故或傷殘。意外住院津貼免賠天數爲3天。

保險公司在所有單證齊全的情況下,在7日內會作出結案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後,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款。

以上就是“人身意外保險賠償標準都有哪些?”的具體回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因爲一般的人身意外險都是在保險公司購買的,所以保險公司的賠付需要進行覈查,所以相關的賠付時間會有所延遲,建議出現問題要多與保險公司進行溝通,或者在線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