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交強險拒賠情形有哪些

任何一個機動車在購買的時候車主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投保交強險,否則的話就會受到處罰。但是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損害時,保險公司也是可以對交強險進行拒賠的,那麼你知道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交強險的情形有哪些嗎?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保險公司交強險拒賠情形有哪些

一、保險公司交強險拒賠情形有哪些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強險法定除外責任有四種情形,即:

⑴駕駛人未依法取得駕駛資格;

⑵駕駛人醉酒駕車;

⑶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

⑷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

發生以上四種情形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但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依法負有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同時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結合《交強險條款》第九條規定,除此之外,“對於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種除外責任,屬法定免責條款,保險公司無需履行《保險法》第十八條有關“約定責任免除條款”的明確說明義務。只要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以上四種情形,保險公司均可無條件作拒賠處理。

二、哪些情況下交強險可以退保

(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四)投保人重複投保交強險的;

(五)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賣、轉讓、贈送至車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車籍所在地按地市級行政區劃劃分);

(六)新車因質量問題被銷售商收回或因相關技術參數不符合國家規定交管部門不予上戶的。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清楚保險公司拒絕對交強險賠償的情形都有哪些了吧。實踐中,如果是因上述四種情況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則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但依法負有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同時有權向致害人追償。本站小編爲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