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訴案件普通程序休庭後多久判決?

一、刑事公訴案件普通程序休庭後多久判決?

刑事公訴案件普通程序休庭後多久判決?

刑事案件一般開庭後多久判決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只規定了普通程序案件在6個月審結,簡易程序案件在3個月審結,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繫方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二、刑事案件的法院審判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必要時召開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

(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宣讀法庭規則等,審判人員就座後由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資訊,告知相關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等。

(三)法庭調查透過向被告人或證人發問以及舉證質證等查明案件事實。

(四)法庭辯論控訴方與辯護方就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罪責輕重、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如何適用刑罰等問題,進行互相辯論。

(五)被告人最後陳述審判長在宣佈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訴案件在向法院提了之後法院就會依法的進行受理,但多久可以判決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定,一般普通的程序審結的時間必須是六個月內完成,如果遇到案件比較複雜的,那麼也是可以依法的延長,這都是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