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準備開庭了怎麼處理?

一、尋釁滋事罪準備開庭了怎麼處理?

尋釁滋事罪準備開庭了怎麼處理?

尋釁滋事罪準備開庭了將會進行庭審活動,然後最終下判決書。

1、尋釁滋事罪判決書的下達時間根據宣告判決的時間而定:

(1)當庭宣告判決的,開庭後5日內下達判決書。

(2)定期宣告判決的,宣告後立即下達判決書。

3、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二、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具有法定尋釁滋事行爲,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2、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3、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規定。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尋釁滋事罪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因爲尋釁滋事行爲的種類是比較多的,比如說隨意的毆打他人,或者是強拿硬要他人的財產情節非常惡劣的,都需要按照尋釁滋事罪來進行懲罰。最後是需要經過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才能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