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尋釁滋事罪開庭嗎?

一、構成尋釁滋事罪開庭嗎?

構成尋釁滋事罪開庭嗎?

要開庭,刑事訴訟只要檢察院起訴了都要開庭,凡是刑事犯罪案件,都要經過一個從刑事拘留、逮捕、偵查、檢察院起訴、法院開庭審判、判決這樣一個過程,各階段都有辦案期限。

尋釁滋事案件到法院走簡易程序的條件必須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對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時被告人本身對適用簡易程序也沒有爭議的,這樣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用簡易程序審理。

判尋釁滋事罪可以當庭宣判。法律規定,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二、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行爲的方式和手段。行爲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爲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行爲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爲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爲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行爲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爲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爲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尋釁滋事罪需要開庭審理,尋釁滋事行爲的方法和手段,出現該行爲的時間和地點,行爲人的具體表現是認定尋釁滋事罪的主要依據,在公衆場所多次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可以構成尋釁滋事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