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現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現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支票的類型是非常多的,現金支票就是其中一種,現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我國是有相關規定進行說明的,現金的支票,有效期爲10個自然日,從支票簽發那天開始,譬如說,6.25日開的發票,有效期10天。7.5日是最後一天可以像銀行申請付款。爲什麼只有10天呢,因爲,支票是代替現金的一種即期支付手段,所以有效期比較短,根據《票據法》的規定,異地使用支票,期限由人民銀行做另行規定,超過付款期限的,付款人有權利不給予付款。

接下來我們介紹介紹和支票有關的其他要求,填寫現金支票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1:填寫支票必須用碳素筆填寫,認真填寫,不可以用潦草筆跡填寫,碳素筆的顏色不可以是藍色和紅色。

2: 發票的簽發日期要填寫爲實際日期,不得提前或延後。

3:寫支票時的大小寫金額不得出現錯誤,塗抹更改都視爲作廢。

4:取款時的現金要當面點清按照支票上的金額。

5:支票的用途欄的用途填寫實際用途,不得虛假。

6:簽章部分不能空白,要與銀行的預留印章符合。

7:如果還需要現金支票的話,可拿着現金支票領用單,到銀行蓋取印章,交完費用後就可以領取有效的空白支票了。

8:只允許在本人帳戶內所有餘額範圍內簽發支票,如果超過餘額,銀行不給予結算支票,並會處以罰款。

9:客戶如果不在此銀行繼續合作,應將所有未用的空白支票還給銀行。

10:支票上的“出票人簽章”,要檢查是否加蓋銀行簽章,不可以缺漏,否則不允許兌換,並且罰款。

《票據法》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現金支票的有限期僅爲10天,大家要注意時間節點,及時兌換。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