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融資的特徵有哪些?

一、間接融資的特徵有哪些?

間接融資的特徵有哪些?

(1)間接性在間接融資中,資金需求者和資金初始供應者之間不發生直接借貸關係;資金需求者和初始供應者之間由金融中介發揮橋樑作用。資金初始供應者與資金需求者只是與金融中介機構發生融資關係。

(2)相對的集中性

間接融資透過金融中介機構進行。在多數情況下,金融中介並非是對某一個資金供應者與某一個資金需求者之間一對一的對應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對資金供應者羣體,另一方面面對資金需求者羣體的綜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間接融資中,金融機構具有融資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譽的差異性較小

由於間接融資相對集中於金融機構,世界各國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都較嚴格,金融機構自身的經營也多受到相應穩健性經營管理原則的約束,加上一些國家還實行了存款保險制度,因此,相對於直接融資來說,間接融資的信譽程度較高,風險性也相對較小,融資的穩定性較強。

(4)全部具有可逆性

透過金融中介的間接融資均屬於借貸性融資,到期均必須返還,並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資的主動權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在間接融資中,資金主要集中於金融機構,資金貸給誰不貸給誰,並非由資金的初始供應者決定,而是由金融機構決定。對於資金的初始供應者來說,雖然有供應資金的主動權,但是這種主動權實際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間接融資的主動權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說明的是,融資還可以從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類。例如,從資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還性,融資可以被劃分爲借貸性融資或者投資性融資;從融資的形態不同,可以劃分爲貨幣性融資和實物性融資;從融資雙方國別的不同可以劃分爲國內融資和國際融資;從融資幣種不同,可以劃分爲本幣融資和外匯融資;從期限長短可以劃分爲長期融資、中期融資以及短期融資;從融資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可以分爲政策性融資和商業性融資;從融資是否具有較大風險,可以劃分爲風險性融資和穩健性融資等。上述各類融資方式相互交錯,均寓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這兩種融資方式之中,而不是獨立於這兩種融資方式之外。

從不同角度對不同融資方式加以觀察,就會發現不同的融資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點。考察不同融資方式的不同特點,對於客戶根據需要選擇特定的融資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綜合上面所說的,間接融資一般不是單位與單位之間對接,而是直接由融資機構來進行處理,對於此行爲的特徵性我國也是專門給出了相關的條款,這也是爲了確保兩個單位可以得到合法的權益,但作爲投資者在進行融資的時候也要找一家合法的融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