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特點有哪些?

爲了經營管理的需要,融資是企業經營管理較爲常見的經營管理活動。在建設工程項目時,可以會需要進行項目融資,若是爲了週轉資金的需要,公司會採取適宜與當前形勢的採取合適的融資方式。根據實踐情況來說,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特點有哪些?

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特點有哪些?

一、項目融資的特點有哪些?

(1)項目導向

主要是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不是依賴於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是項目融資的第一個特點。項目融資,顧名思義,就是以項目爲主體安排的融資,貸款者在項目融資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項目的貸款期間能夠產生多少現金流量用於貸款,貸款的數量、融資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資結構的設計都是與項目的預期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直接聯繫在一起的。

由於項目導向,有些對於投資者很難借到的資金則可以利用項目來安排,有些投資者很難得到的擔保條件則可以透過組織項目融資來實現。進一步,由於項目導向,項目融資的貸款期限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需要和項目的經濟生命週期阿里安排設計,可以做到比一般商業貸款期限長,近幾年的實例表明,有的項目貸款期限可以長達20年之久。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項目融資的第二個特點。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債務時貸款人要求以抵押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償還債務的權力。在某種意義上,貸款人對項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區分融資是屬於項目融資還是屬於傳統形式融資的重要標誌。對於後者,貸款人爲項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貸款,即貸款人更主要依賴的是自身的資信情況,而不是項目本身;而前者,作爲有限追索的項目融資,貸款人可以在貸款的某個特定階段(例如項目的建設期和試生產期)對項目借款人實行追索,或者在一個規定的範圍內(這種範圍包括金額和形式的限制)對項目借款人實行追索,除此之外,無論項目出現任何問題,貸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項目借款人除該項目資產、現金流量以及所承擔的義務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財產

有限追索的極端是“無追索”,即融資百分之百地依賴於項目的經濟強度,在融資的任何階段,貸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項目借款人除項目之外的資產。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是很難獲得這樣的融資結構的。

(3)風險分擔

爲了實現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對於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需要以某種形式在項目投資者(借款人)、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進行分擔。一個成功的項目融資應該是在項目中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起全部項目債務的風險責任,這一點構成了項目融資的第三個特點。在組織項目融資的過程中,項目借款人應該學會如何去識別和分析項目的各種風險因素,確定自己、貸款人以及其他參與者所能承受風險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與項目有關的一切可以利用的優勢,最後設計出對投資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資結構。

一般來說,風險分擔是透過出具各種保證書或做出承諾來實現的。保證書是項目融資的生命線,因爲項目公司的負債率都很高,保證書可以報財務風險轉移到一個或多個對項目有興趣但又不想直接參與經營或直接提供資金的第三方。

保證人主要有兩大類:業主保證人和第三方保證人。當項目公司是某個公司的子公司時,項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項目建成後的業主,貸款方一般都要求母公司提供保證書。當項目公司無母公司,或母公司及發起方其他成員不想充當保證人,可以請他們以外的第三方充當保證人。可以充當保證人的主要有五類人:材料或設備供應商、銷售商、項目建成後的產品或服務的用戶、承包商和對項目感興趣的政府機構。

二、公司融資的特點

公司作爲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承擔投資風險,也承擔決策責任。雖然貸款和其他債務資金實際上是用於項目投資,但是債務方是公司而不是項目,整個公司的現金流量和資產都可用於償還債務、提供擔保;也就是說債權人對債務有完全的追索權,即使項目失敗也必須由公司還貸,因而貸款的風險程度相對較低。

三、公司融資的種類

(一)根據公司所融資金的來源渠道不同分爲權益融資和負債融資公司的資金有兩個來源,一方面是由公司所有者提供的資金,稱爲公司權益資金或自有資金(OwnFunds),如公司透過發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資和內部積累等方式所融資金;另一方面是由公司債權人提供的資金,稱爲負債資金或借人資金(BorrowedFunds),如公司透過發行債券、向銀行借款和融資租賃等方式所融資金。也就是說,公司所有的資金由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兩部分組成。

(二)根據公司所融資金的期限分爲短期資金和長期資金短期資金(Short—TermFunds)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資金,它主要用以滿足公司流動資產週轉中對資金的需求。短期資金一般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等項目,主要透過短期借款、商業信用等方式來籌集。長期資金(Long—termFunds)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長期資金主要透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發行長期債券、長期銀行借款、融資租賃和內部積累等形式來籌集。它是公司長期、持續、穩定地進行生產經營的前提和保證。

(三)根據資金的取得方式,分爲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內部融資(Inner—SourceFinancing)是指從公司利用自身的儲蓄轉化爲投資的過程。它主要表現爲內源性的資本積累,如公司留存收益和折舊。外部融資(OutSourceFinan—cing)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閒置資金,使之轉化爲自己投資的過程。如發行公司股票、債券、銀行借款等。一般來說,公司在內部融資不能滿足需要時,纔會考慮外部融資。

(四)根據融資活動是否透過中介金融機構分爲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DirectFinancing)是指資金供求雙方透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或所有權關係的融資形式,它無須經過中介金融機構而實現資金的轉移。間接融資(IndirectFinancing)是指資金供求雙方藉助中介金融機構來實現資金融通的活動。兩者最大區別就在於直接融資中資金短缺方不必透過中介機構獲得資金,資金供需雙方之間起紐帶作用的是金融市場而不是中介機構。

但都是許諾在限定期限被支付投資者一定的利息的行爲,故而融資單位必須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各企業在進行融資之前,需要經過股東會的同意,繼而需要上報有關金融機關,在審批透過後,纔可以進行融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