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中公訴的最短羈押時間多久?

一、在刑事拘留中公訴的最短羈押時間多久?

在刑事拘留中公訴的最短羈押時間多久?

1、最長是37天,最短是3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2、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緝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二、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爲,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爲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爲的人。兩者有着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爲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刑事拘留就是屬於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的暫時關押;但對於此拘留的時間也是有限制性的,一般最長的爲三十七天,最短的爲三天,所以,在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時間,爭取在規定的時候之內找到證據,不然就會釋放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