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行政複議不服申請再審申請的格式是什麼?

一、對市行政複議不服申請再審申請的格式是什麼?

對市行政複議不服申請再審申請的格式是什麼?

再審申請書的格式

再審申請人(一、二審訴訟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被申請人(一、二審訴訟地位):×××,……。

原審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審訴訟地位):×××,……。

再審申請人×××因與×××……(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寫明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年××月××日作出的(××××)……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現提出再審申請。

再審請求:

事實和理由:

(寫明申請再審的法定情形及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民事再審申請書副本×份

再審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二、對市行政複議不服申請再審申請的相關說明有哪些?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制定,供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4.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

5.再審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再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二)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審裁判文書案號;

(三)具體的再審請求;

(四)申請再審的法定情形及具體事實、理由。再審申請書應當明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並由再審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

6.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爲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原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及其他材料。

7.有新證據的,應當在事實和理由之後寫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對行政複議不服申請再審,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申請書的撰寫,需要寫清楚再審申請人還有原審的申請的資訊,還有再審的具體的理由和內容,並且提交相關的材料,身份證明,如果再審申請人是法人,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原定的判決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