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合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什麼是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 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爲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二、基本概述

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日期,即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當天,以一定的價格——履約價或執行價——買入或賣出一定相關工具或資產的權利,而不是義務的合約。期權合約的買入者爲擁有這種權利而向賣出者支付的價格稱爲期權費。期權合約是關於在將來一定時間以一定價格買賣特定商品的權利的合約。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期權有兩種基本類型,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亦稱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看漲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看跌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出售標的資產。期權合約中的價格被稱爲執行價格或敲定價格。合約中的日期爲到期日、執行日或期滿日。美式期權可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時候執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數期權爲美式期權。但是,歐式期權通常比美式期權更容易分析,並且美式期權的一些性質總是可由歐式期權的性質推匯出來。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賦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權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須行使該權利。這一特點使期權合約不同於遠期和期貨合約,在遠期和期貨合約中持有者有義務購買或出售該標的資產。請注意,投資者簽署遠期或期貨合約時的成本爲零。

期權合約要包含的內容與作用在文章中說的很清楚,想要了解內容的可以仔細的閱讀文章中的內容,這樣在處理一些相應的問題上才能得心應手,在問題的處理上還是要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與對待,嚴重的問題還是要去諮詢相關的部門和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