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資訊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