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票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票據詐騙罪既可以由個人構成,同時也可以由單位構成。不過,在構成主體不同的時候,具體的立案標準也是不一樣的。爲了幫助大家正確瞭解票據詐騙罪立案標準的相關內容,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大家詳細介紹有關知識。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19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明知是僞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才構成本罪。

最高人民法院爲了貫徹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於1996年12月16日發佈施行了《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了規定: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立案標準第1項規定,“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這裏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所謂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所謂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面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所謂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是單位構成票據詐騙罪的,那麼立案標準爲10萬元以上,而要是自然人構成該罪的話,則立案標準爲5000元以上。更多票據詐騙方面的知識,如票據詐騙罪的量刑標準等,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