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信用卡案件怎麼判刑?

一、一般信用卡案件怎麼判刑

一般信用卡案件怎麼判刑?

犯信用卡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二、構成信用卡詐騙的“四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信用卡詐騙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同時包括銀行以及持卡人的公私財物所有權。犯罪對象是信用卡。

2、客觀要件

信用卡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使用僞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其具體行爲表現爲:使用僞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作騙;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

信用卡詐騙罪必須是利用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爲。“數額較大”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要界限,對於數額不是較大的信用卡詐騙行爲,可以追究其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3、主體要件

信用卡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

信用卡詐騙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爲人沒有詐騙故意,即使違反有關信用卡管理規定獲取了財物,也不能以犯罪論處。如不知是僞造、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等,也不能作犯罪論處。

只要有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爲就可以按信用卡詐騙罪來進行判決,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詐騙的數額來進行判決,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重者是會按無期徒刑來進行判決,所以,對於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處罰是完全不同的,其目的性就是讓違法者爲自己的行爲付出該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