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死亡合法繼承人如何取出存款?

存款人死亡之後,其合法繼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繼承權,必須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繼承權證明書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現金與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續相同。存款人存進銀行的錢屬於個人財產,在存款人死亡時,合法繼承人可以自行去銀行取款。遇到老先生這種輸錯密碼導致銀行卡被鎖的情況下,老先生應該跟銀行工作人員協商,在銀行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出示相關的證明並按照合法的手續辦理取款。

存款人死亡合法繼承人如何取出存款?

通常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親屬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種情況提取存款:

1、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和密碼,只要憑客戶本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到期後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但親屬不知道密碼,或者知道存摺所在銀行,但沒有存單或者密碼,此時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先辦理掛失手續,然後纔可支取。

3、金額在5萬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摺和密碼。還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也需要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上述老先生的老伴存款高達31萬餘元,存款較多,必須持有公證書才能取得存款。老太太死亡後,在銀行存款的二分之一應屬老先生所有,另外二分之一應作爲老太太的遺產,由於老太太生前沒有對這筆存款立有遺囑處理。按照《民法典》規定,該遺產應當按法定繼承處理。老先生作爲老太太唯一的法定繼承人,依法對該存款享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