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標準

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標準

一、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標準

1、廈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

2、其中,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爲借款申請人購房或取得建設(房管或規劃)部門同意建造、翻建、大修批文時的帳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是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參數,貸款使用率低於75%時該參數爲1.2,高於75%、低於95%時該參數爲1,高於95%、 低於100%時該參數爲0.8,高於100%時爲該參數爲0.6。貸款使用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的次月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係數,具體可透過中心網站查詢,貸款額度計算時以首次受理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中心公佈的係數爲準。借款申請人可透過中心網站的測算工具對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測算。

二、公積金的概念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爲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爲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貸款的條件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檔案,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方法如上所述,大家在瞭解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時,要根據自己所在城市的標準來進行計算,因爲每個城市之間會有一些差別在。公積金貸款也是對我們得一種福利,因爲他的貸款利率較低,而且辦理程序相對於銀行來說會簡單很多,速度也是很快就辦理成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