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政策多少時間變動一次?

隨着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的上升,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很多人的生活節奏特別快,同時生活物質需求也很高,這就造成了很多人只能透過該貸款來滿足目前的需求,貸款政策是比較關注的政策,那銀行貸款政策多少時間變動一次?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銀行貸款政策多少時間變動一次?

一、銀行貸款政策多少時間變動一次?

政策性銀行貸款由各政策性銀行在人民銀行確定的年度貸款總規模內,根據申請貸款的項目或企業情況按照相關規定自主審覈,確定貸與不貸。效益也是政策性銀行貸款需要考慮的要素之一。政策性貸款是目前中國政策性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一方面,它具有指導性、非盈利性和優惠性等特殊性,在貸款規模、期限、利率等方面提供優惠;另一方面,它明顯有別於可以無償佔用的財政撥款,而是以償還爲條件,與其他銀行貸款一樣具有相同的金融屬性——償還性。

二、貸款政策建議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導致目前政策性銀行貸款質量低下的因素包括政策性銀行資金來源的制約,政策性貸款範圍界定,項目選擇,政策性銀行自身經營管理等因素。針對這些問題,應採取以下主要措施,提高貸款質量,保證資金安全。

擴大資金來源

擴大資金來源,首先要鞏固現有的籌資渠道。也就是說,要繼續做好金融債券的籌資工作。從目前情況看,國家財政比較困難,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政策性銀行仍需依靠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因此,必須着力解決目前金融債券籌措中存在的不足,增加債券流動性,降低籌資成本,形成滾動式的發行機制。

其次,逐步利用郵政儲蓄和社會保障基金作爲政策性銀行穩定的、制度化的資金來源。隨着中國郵政儲蓄的蓬勃發展和多種社會保障基金的建立,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向郵政部門和社會保障機構,這些機構除了將一部分資金用於自身經營外,還有大量資金長期沉澱下來。在政策性銀行不可能從金融市場或國家財政上得到完全充足的資金情況下,應考慮建立妥善的制度,將這些資金作爲政策性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

控制貸款風險產生

從經濟發展的需求和政府職能看,需要政策性銀行參與投資的範圍主要包括:市場機制失效的投資領域;投資規模大、建設週期長、風險高但有利於國家產業結構和貿易結構優化的領域。在這些領域中,既有收益不好或虧損項目,也有收益較高的項目。所以,對政策性貸款的理解,不能簡單地概括爲僅是低盈利或虧損項目的貸款,認爲政策性銀行只能承擔收益低甚至還欺沒有保證的項目貸款,從而一味地將一些長期虧損的項目推給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是政府銀行,必須依照國家政策進行資金投放,但它同時也是金融企業,其貸款作爲銀行貸款,可以低息甚至無息,但決不可以放而不收,否則,貸款將成爲財政撥款而失去銀行特徵。對於那些嚴重虧損,根本沒有還欺能力的政策性項目,應由財政投資而不應劃給政策性銀行承擔。如果把所有政策性虧損項目壘劃給政策性銀行,等於把財政上的矛盾轉移到政策性銀行上,不僅將使其難以維持下去,也不利於政府利用金融信用手段調控經濟。因此,對於在政策範圍內的貸款項目,政策性銀行必須自主進行嚴格的貸前調查和評估論證。堅持擇優扶植,選擇效益好、盈利或微利、有還欺能力的項目,或者雖然虧損,但有國家財政貼息或能在政策性銀行自身盈利可填補平衡範圍內的項目,如果達不到評審條件,應不予貸款,決不能因其是政策範圍內項目而可以選擇。這樣,才能使其維持“保本經營” 的原則。

建立貸款風險防範機制

政策性銀行切不可將自己等同於行政機構,只注重資金的投放,忽視具體的經營管理。政策性銀行要辦成真正的銀行,必須借鑑國外成功的經驗,借鑑商業銀行管理制度,實行貸款風險管理,樹立正確的貸款風險觀。在承擔必要的貸款風險的同時對之進行積扳和全面的風險管理,儘量減少貸款損失。完善貸款“三查”和審貸分離制度,健全貸款經營責任制和內部稽棱制度,將責權利相結合,督促信貸人員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防止將自身的經營管理不善歸因於執行國家經濟政策。

4. 制訂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法規,堵塞制度漏洞。

政策性銀行成立幾年來,國家有關的金融法規還未跟上,使得政策性銀行業務操作無所適從,政策性貸款業務與商業性貸款業務的徹底分離、銀行的資金供應和籌措渠道、運轉環境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保障。因此,必須重視制訂和儘早出臺有關法規,發揮法律的規範、約束保護作用,使國家運用政策性貸款,企業使用政策性貸款,銀行管理貸款都有法可依。

如今的貸款已經變的越來越普遍,人們的貸款用途主要是在買車買房之上,在巨大的生活壓力之下,很多人不得不去貸款,貸款過程中銀行的貸款政策對於貸款的利率影響比較大,因此需要進一步的瞭解再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