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會面臨哪些後果?

現在是信用社會,人人得將誠信,如果借錢不還,被銀行告上法庭後,法院除了強制執行外,還會將欠款人認定爲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這樣的話,其在生活方面會受到種種限制,等於向全社會告知這個人不誠信。那麼,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會面臨哪些後果?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會面臨哪些後果?

一、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會面臨哪些後果?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執行部門可以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透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綜上所述,一旦被認定爲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及生活高消費方面會受到種種限制,如不能乘坐高鐵、不能購買不動產等。法院會定期透過網絡、廣播及法院公告欄等多種形式對外公佈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違反規定,進行高消費,則可能面臨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