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股東個人的借款合同

投資公司股東個人的借款合同

投資公司股東個人的借款合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爲 ,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 (大寫: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借款利息爲(月/年)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息 ,貸款利息自 年 月 日起計算。

4、還款期限及方式: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情況:乙方將自己所有的 於 年 月 日抵押給甲方。

2、抵押物價值:抵押物經評估,價值爲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息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3、甲方應按照約定,將貸款如期交付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因本身原因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甲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3、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 計算。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4)乙方借款用途違反合同約定,或者用於其他非法使用。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3、調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