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種類

借款合同的種類

借款合同的種類

關於借款合同的種類  (一)民間借款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是指公民個人之間,出借人將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貨幣資金借給借款人,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貨幣資金和利息的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在借貸形式上,有書面的,也有口頭的,借貸利息,有無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貸。國家對民間借款的管理:一是當事人雙方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二是不得利用民間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經營或者變相經營金融業務,擾亂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衆利益。  (二)信貸合同 信貸合同是指經營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將貨幣資金出借給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使用,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藉資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作出不同的劃分。  1.按照貸款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貸款可分爲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爲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按照貨幣的種類可劃分爲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 人民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爲:固定資產借款合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信託資金借款合同、委託資金借款合同等。 外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爲:現匯借款合同、買方信貸合同和特種外匯借款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可劃分爲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劃分: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可分爲基本建設借款合同、技術改造借款合同、專項資金借款合同等;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可分爲週轉資金借款合同、賣方借款合同、專用資金借款合同、土地開發借款合同等。  4.按照借款合同有無擔保,可分爲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信用貸款是指沒有擔保的`,憑藉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提供擔保的貸款,具體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爲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押貸款是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爲質押物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