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無論從事哪一種性質的生產經營活動,我們唸叨最多的最應該掛在心上的頭等大事就是安全問題,但是儘管努力避免,在生產經營中由於外在或者是內在的原因,總是免不了有安全事故發生,發生安全事故根據人身、財產安全的損失情況對安全事故等級進行了劃分。

一、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爲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三、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四、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主要是根據事故的性質、造成的影響和傷害程度等等情況進行的劃分,安全事故除了可以按照事故等級進行劃分,我國還根據事故行業、事故的原因等等進行了劃分,發生安全事故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影響,我們在生產經營中應該小心慎重,按照程序操作,避免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