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品安全責任書的具體作用是什麼?

一、食藥品安全責任書的具體作用是什麼?

食藥品安全責任書的具體作用是什麼?

爲明確市場食品安全職責,強化食品衛生管理,促進市場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確保市場食品質量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由工商管理部門和食品藥品經營戶共同簽署食藥品安全責任書,一經簽訂具備法律效力,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違法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食品經營戶的主要職責

1、證照齊全,文明經商,誠信經營,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2、不經銷法律、法規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穢不潔、腐爛變質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及其製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農副產品及其製品;假冒僞劣商品,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的商品。

3、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主體資質證明,索要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專利證明)和進貨票據等,並對索取的證票分類歸檔,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建立並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不符合質量衛生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下架封存、登記造冊,並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藥品,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可能危及安全的應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自覺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日常檢查工作,主動出示所售食品的相關票證和購銷臺帳。

6、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解決消費糾紛。

綜上所述,食藥品安全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爲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保證餐飲食品安全,相關責任方共同簽署食藥品安全責任書,由工商管理部門和食藥品經營戶各自儲存,切實履行相關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