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是什麼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是什麼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

2、土方工程開挖前編制開挖方案,並按認可後的方案進行開挖。

3、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4、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並及時處理。

5、人工挖土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前後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於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過1、5m,嚴禁偷巖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間應有充足的照明。

6、在基坑或深井下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嚴防上面土塊及其物體下落砸傷頭部,遇有地下水滲出時,應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7、每日或雨後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並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8、在水下作業,必須嚴格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電纜應完好,並穿戴防護用品。

9、機械挖土,啓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後再開始作業。

10、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11、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

12、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採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13、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4、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15、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後進行,禁止剷鬥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6、基坑四周必須設定1、5m高護欄,要設定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7、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8、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19、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

20、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採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

21、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鬆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質量。

22、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於基坑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23、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

24、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

以上是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在開挖前一定就上面所提到的方面考慮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嚴格按照方案進行操作。土方工程由於其自身的性質決定其危險係數比較高,所以操作人員一定要小心謹慎萬不可掉以輕心,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威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