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包括什麼

路基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包括首先必須保證這個道路要通暢,不能有障礙物,而且規劃好工程應該怎麼實施,施工前瞭解天氣預報。土方工程根據其使用期限和施工要求,可分爲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但是不論是永久性還是臨時性的土方工程,都要求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密實度,使工程質量和藝術造型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

路基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包括什麼

1、施工前,應對施工區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築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並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質量和分佈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3、山區施工,應事先了解當地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地層巖性、水文地質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產生滑坡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陡峻山坡腳下施工,應事先檢查山坡坡面情況,如有危巖、孤石、崩塌體、古滑坡體等不穩定跡象時,應妥善處理後,才能施工。

4、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執行的道路,開闢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鑑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築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及時處理。

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按先深後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後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並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6、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並注意由於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築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築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

7、在飽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現場不得邊打樁邊開挖基坑,應待樁全部打完並間歇一段時間後再開挖,以免影響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並應防止開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內外的樁產生過大位移、傾斜或斷裂。

8、基坑開挖後應及時修築基礎,不得長期暴露。基礎施工完畢,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時,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並且分層夯實。

9、基坑開挖深度超過9m(或地下室超過二層),或深度雖未超過9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複雜時,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測,施工方案必須由單位總工程師審定,報企業上一級主管。

10、基坑深度超過14m、地下室爲三層或三層以上,地質條件和周圍特別複雜及工程影響重大時,有關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單位要協同建設單位組織評審後,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1、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定紅燈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文物、古蹟遺址或化石等,應立即保護現場和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13、挖土方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岩石或建築物下面進行作業。

14、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並應自上而下挖掘,嚴禁採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

16、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範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於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

17、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並注意支撐的穩固和邊坡的變化。

18、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

19、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杆,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工作人員開始對道路施工是必須先做好規劃,對地勢複雜,道路擁堵的地方要提前做好規劃,而且要做好突發事件的解決方案。爲了預防發生意外,道路負責人要對工人進行專業的培訓,以保證道路的質量有保障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