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手續是怎樣的?

一個建築工程包括很多施工環節,其中砌體工程是比較重要的基礎工程,這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整個建築物的使用。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糾紛,雙方存在異議的話,可以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其進行鑑定,來明確質量責任。那麼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手續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傢俱體做個分析。

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手續是怎樣的?

一、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手續是怎樣的?

建築工程司法鑑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建築工程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運用建築學理論和技術,對與建築工程相關的問題進行鑑定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築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事故鑑定、工程造價糾紛鑑定等。

建築工程司法鑑定必須依據現行的標準規範,使用透過計量認證的檢測方法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測,並由當事人或司法機關相關人員進行數據確認,然後,對現場確認的數據進行處理,透過分析和計算,對工程整體做出鑑定結論,並出具《某某項目建築工程司法鑑定報告書》。《建築工程司法鑑定報告書》中,鑑定結論的評定一般分爲工業建築和民用建築。鑑定報告內容一般包含:報告說明、結論、數據、計算書、照片(證據)等。

二、建築工程司法鑑定需要注意什麼?

1、司法鑑定時效問題

目前的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是以現狀爲準去評判工程質量,而工程質量有部分是隨着時間而變化的,也就是說現狀評判不合格不能代表當時施工時不合格,因此有時無法去推斷工程施工時的質量情況。權宜之計是,根據保修期進行判定,即若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的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就可以按照工程質量施工驗收標準進行判定,而不用考慮時間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目前我國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約定有兩個方面:一是雙方約定正常使用年限;若沒有約定,則根據國務院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於建設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的規定。

2、工程質量司法鑑定與施工質量驗收不同

施工質量驗收屬於過程檢驗,施工過程中隨時進行檢驗批的抽樣驗收,最後對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質量做出整體評定結論;而司法鑑定屬於現狀檢驗,無法對施工過程進行鑑定。受檢驗批抽樣比例和檢測手段的限制,相當多的檢驗項目事後無法進行復查。因此鑑定時,應讓委託方明確鑑定事項,針對檢測手段不能達到的檢測項目事先告知委託方。

綜上所述,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的情況比較普遍,因此發生糾紛時,做一個司法鑑定就顯得比較重要。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應該找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來做,當事人提出申請後,司法鑑定機構會派人來現場檢測抽樣,然後對數據進行分析,經過專家討論,出具工程質量鑑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