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鑑定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們知道一個工程的建成,是需要達標的,如果不達標的建築,就有質量的問題,有可能損害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工程質量分等級進行評定,如單位工程,建設項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說,還有優良之說。那麼工程質量鑑定流程是怎麼樣的?

工程質量鑑定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工程質量鑑定流程是怎麼樣的

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規定,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1、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透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覈,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3、初次鑑定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

4、補充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鑑定材料

(2)原鑑定項目有遺漏

5、重新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1)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超越司法鑑定業務範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鑑定的;

(2)送鑑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鑑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鑑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6)原司法鑑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鑑定結論的;

6、複覈鑑定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鑑定。複覈鑑定除需提交鑑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司法鑑定文書。

7、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8、出庭

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鑑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書》。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覈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儲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鑑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

二、申請工程質量鑑定應注意哪些問題

1、質量鑑定申請應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一般不主動委託鑑定;

2、訴訟案件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嚴格。

3、申請質量鑑定應附初步證據,如照片、檢測報告、證明等。

4、申請質量鑑定應列明申請鑑定的具體範圍及項目,鑑定收費與此相關;

5、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出具質量缺陷修復處理建議;

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根據修復處理建議進行修復費用鑑定。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工程質量的鑑定應該注意很多的問題,質量鑑定的申請應該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或者時仲裁機構一般是不主動委託鑑定的,並且訴訟案件應該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提出等。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